为加强对本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,提高档案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湖南省规范档案中介服务规定》(湘档通〔2013〕10号),我局将对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备案登记工作。
一、备案对象
1.本市从事档案中介服务的公司;
2.外省在益阳从事档案中介服务的分公司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在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,且《营业执照》的经营范围包含所从事的档案中介服务业务;
2.机构从业人员均持有湖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培训证书,且中级(含)以上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%(不少于1人);
3.有与档案中介业务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、设施设备;
三、申请资料
1.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(附件1)及从业人员一览表(附件2)一式两份;
2.营业执照副本、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机构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,档案培训及档案系列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4.机构从业人员用工合同及合同期内社保缴交记录明细单。
四、其他事项
2020年度备案登记时间为12月20日前,相关材料递交至政务大厅三楼综合窗口。
联 系 人:陈文武 曹霞
联系电话:4221497
邮 箱:yysdajg@163.com
益阳市档案局
2020年10月29日